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xmu.edu.cn。厦门大学有硕士学位授予专业1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39个,10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100个专业可以招收博士生,164个专业可以招收硕士生。学位授予专业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除培养学术型研究生外,厦门大学有权授予工商管理、法律、公共管理和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大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一、学校介绍
厦门大学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个学科门类中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目前,学校有3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二级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8年上半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二十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现有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化学、海洋科学、工商管理)、9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际法学、高等教育学、专门史、基础数学、凝聚态物理、动物学、水生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环境科学)。2017年,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5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截至2021年12月,全校学历教育研究生2327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194人(含港澳台生131人,外籍生203人)、博士研究生5080人(含港澳台生154人,外籍生191人)。学历研究生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73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1455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4939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41人。学位教育研究生104人。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的比例达到1.7:1。
厦门大学现有专任教师283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2.6%(下同);拥有博士学历的有2459人,占86.6%。现有两院院士31人(含双聘17人),文科资深教授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8人、青年学者1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4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7人、教学名师1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1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6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35人(含离退),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8人,国家创新研究群体1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
厦门大学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其中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牵头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
二、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在参加复试前向报考院系提交: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除定向新疆公共管理硕士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此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3年面向新疆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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